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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是一個鉛酸蓄電池生產大國,近些年來,鉛酸蓄電池的快速發展和回收環節都存在嚴重的標準缺失問題,因此鉛酸蓄電池帶來的環境污染也備受關注。
《鉛酸蓄電池技術政策》要求鉛酸蓄電池生產用合金應采用無鎘、無砷生產工藝。淘汰有毒有害的鉛鎘合金,推廣使用鉛鈣等環保型合金。早在2012年5月份就已發布《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規定,該規定明確指出,現有鎘含量高于0.002%的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能力應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淘汰,鉛蓄電池行業將逐漸攻克無鎘化時代。
《鉛酸蓄電池技術政策》提出,達到清潔生產二級水平的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及再生鉛企業分別占企業總數60%、70%以上;廢鉛渣全部無害化處置,再生鉛熔煉金屬回收率大于97%。到2020年,達到清潔生產二級水平的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再生鉛企業分別占企業總數80%、85%以上。
此外,《鉛酸蓄電池技術政策》要求鉛酸蓄電池在生產過程中對生產清潔的要求、大氣污染的防止、水污染的治理、固體廢物處置與綜合利用都有嚴格的提高了標準。
該規定還鼓勵鉛酸蓄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利用企業本身的銷售渠道建立廢舊鉛酸電池回收系統,也可以委托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再生鉛酸蓄電池企業對已廢鉛酸蓄電池進行回收利用。
環保部門此次制定的《鉛酸蓄電池技術政策》主要是對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再生行業提出嚴格要求,促進行業提高環境準入門檻,淘汰產能落后的企業,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引導風險防范機制的建立和完善。